淮阴工学院课程归口及校内外聘课办法的暂行规定
(淮工院[2000]118号)
根据我院已设置的系、部的实际状况,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对全院各类课程归口及校内外聘课原则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归口原则
l、“两课”、人文社科类课程归口社会科学系。
2、体育类课程归口体育教学部。
3、外语类课程归口外国语系;专业外语授课任务归相应系。
4、数学、物理、力学(包括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等)类课程归口基础课教学部。
5、机械类课程和机械设备及自动化专业的电类专业课程归口机械工程系。
6、电工类、电子类、电气类课程及微机原理课程归口电气工程系。
7、计算机类课程归口计算机工程系。计算机在专业中应用的课程归口各系。
8、土建类课程、建筑管理课程归口土木工程系。
9、化学、化工、生物工程类课程归口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10、农学、食品类课程、农经管理课程(不包括普通管理类课程)归口农业工程与食品工程系。
1l、经济管理类课程、经济法、公共关系学以及心理学等课程归口经济管理系。
12、交通运输、交通管理(不包括普通管理类课程)、汽车类课程归口交通工程系。
13、文献检索课程由图书馆和各系共同负责,教研活动由图书馆牵头。
14、在上述的原则基础上,对少数归口难以分清的课程由教务处商有关系(部)确定。
二、校内外聘课办法
1、教务处根据课程归口下达学期教学任务。当承担教学任务的系、部教师不足时,优先考虑校内聘课,先校内专职教师后兼职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2、校内专兼职教师的酬金,由聘任系(部)与受聘教师按院津贴分配方案进行结算。
3、校内聘课不足时,可以考虑聘请校内退休教师或外聘。聘课酬金标准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确定。
三、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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