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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关于补办学历证明书、出具成绩证明的规定

2020-06-18 18:00  点击:[]

淮阴工学院关于补办学历证明书、出具成绩证明的规定

(淮工院[2003]145号)

一、学历证明书的补办:

学历证书代表受教育者所受的教育程度,是深造、职称评定、工资晋级的重

要凭证,持证者应妥善保管。如证书遗失,可向学校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具体规定如下:

1、 持有我院(含合并前院校)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根据《普

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如证书遗失,不可以补办学历证书,只可以补办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 补办学历证明书者,须到教务处领取《补办学历证明书申请表》,据实

填写遗失原因、系别、专业、毕业时间、原毕业证书编号等内容,并附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原毕业证书登报遗失的声明、本人当年的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历年成绩单及毕业生登记表(到院综合档案室查阅并复印,一式两份)等有关材料。

3、 教务处收到申请,对照档案核实无误,报教务处长审核、院主管院长审

批后,填发学历证明书。

4、 补办学历证明书者,须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二、成绩证明的办理或补办:

成绩证明是指:在我校进修、培训、旁听等取得的成绩证明、在补办学历

证明书同时需要提供的成绩证明、其他需提供成绩证明的。

1、 往届生的成绩证明办理或补办:到院综合档案室调出本人在校成绩单,

复印后盖院综合档案室查档专用章,送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印章。

2、 在校生的成绩证明办理或补办:由各系教务员调出该生成绩档案,打印

该生在校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盖章后,送教务处审核,加盖教务处印章。

补办成绩证明须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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