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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

2020-06-18 18:00  点击:[]

淮阴工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

(淮工院[2003]73号)

一、教学任务安排基本要求:

1.教学任务安排实行归口系部负责制,各系部负责所属各专业教学计划实施方案和各班级教学进程表的制定,全面负责归口课程的教学任务的落实。

2.所有课程均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为保证教学的连贯性,一个教学班级的一门课程原则上确定一名主讲教师。任课教师主讲课程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2门,少学时课程不超过3门,特殊情况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系部审核,教学主管部门审批(见附件一)

3.任课教师的确定遵循高职称、高学历优先的原则。本科班的任课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任职条件者原则上不得担任主讲任务。

4.首次在校内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所承担的课程必须按其所在教研室指定的章节进行试讲,经集体评议,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根据集体评议的结果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5.因教学需要,教学单位欲聘请校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某些教学任务时,按下述规定办理。

(1)凡已具备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教学效果较好者,经系聘请、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兼任一门课程的主讲任务。

(2)凡已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教学经验,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由系部提出聘请计划,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院领导批准后,可兼任一门课的主讲任务。

(3)凡不具备以上两款所述条件要求的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兼任课程的主讲教师。

6.从校外聘请兼职教师,至少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系部须办理学校所规定的聘请手续。

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主讲任务:

(1)对拟讲授课程以往讲授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

(2)对新开课程内容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

(3)因实验技能较差,不能指导拟开的实验课程者。

8.排课的基本要求:

(1)外语、体育课单班上课。

(2)一般课程实行双班上课。

(3)原则上合班上课的班级数不超过3,“两课”和军事理论课合班数不超过5,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批准(见附件二)。

9.各系应有计划地安排部分课程使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1)用多媒体授课课程门数占总课程数的比例≥35%。

(2)有课程中使用多媒体授课时数占总课时的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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