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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20-06-18 18:00  点击:[]

淮工院〔2008〕57号

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淮阴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淮 阴 工 学 院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学团队 建设 管理 实施办法 通知

淮阴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55份

淮阴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淮工院〔2008〕57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学校《淮阴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淮工院委〔2007〕1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大力探索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学校在地方本科院校中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建设,逐步建成一批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可持续发展的省级、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二、 教学团队的组建

教学团队是指以教书育人为共同远景目标,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为完成某个教学目标而明确分工协作,具有良好互动性和凝聚力的、知识技能互补的个体所组成的教学业务组合。各系(院、部)要以课程组、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为建设平台,整合现有资源组建形成团队。

1.组建原则

(1)按需组建原则。根据教学改革、教学任务需要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教学团队,并优先选择一些在多年教学改革与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教学业务组合组建教学团队。

(2)承担教学任务原则。团队必须稳定承担一定规模的本科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

(3)成员结构合理原则。团队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团队带头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团队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合理搭配;团队成员形成学缘结构、学术背景差异的互补,构成团队的整体优势;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

(4)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原则。团队带头人全权负责本团队的建设任务,建设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对团队成员进行调整。

2.教学团队的主要职责

(1)负责团队所建设的单位相应建设工作。

(2)创新教育教学理念,规划、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定期组织团队开展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3)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教学科研水平,培育教学名师。

(4)参与所在专业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

(5)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技能竞赛。

3.教学团队建设要求

学校各系(院、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组建教学团队,要创造条件对教学团队的建设给予充分支持、指导,要从本单位课程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中拨出专款资助团队建设。各系(院、部)要将本单位教学团队组建情况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三、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申报与评审

1.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遴选的建设点数不超过5个。遴选工作由教务处、人事处组织实施,各单位按照学校规定指标组织申报。

2.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申报基本条件

(1)团队带头人水平高、能力强

带头人应为长期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授课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的教学水平,具有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八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系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以及教材建设。

带头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四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其中校级项目主要指校级重点项目或重要项目),或作为主持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类成果奖;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2)团队结构优化,整体素质高

团队是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整体优势突显的教学业务组合;团队成员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比例都在50%以上;团队成员应为在岗教师,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

(3)团队教学成绩显著

团队重视教学研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充分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开展教学活动;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教学效果好,学生、同行评价高,教学质量评估优秀率在80%以上。

(4)团队教学、科研成果丰富

近四年,团队成员(含带头人)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校级项目主要指校级重点项目或重要项目);主编出版优秀、适用教材不少于1部;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年人均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3.遴选程序。各系(院、部)在已建成的教学团队基础上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教务处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学校评审组依据申报条件、要求及预审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发文公布。

四、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建设与验收

1.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建设周期为4年,学校按每建设点4万元标准拨付建设经费,每年拨付1万元,用于团队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使用按照学校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文件执行。

2.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评审通过后,由团队带头人负责填写《淮阴工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建设计划书》,确定建设计划和建设方案。学校根据其建设计划,安排年度检查,检查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经费;检查不合格的缓拨经费,并限期整改,根据整改情况恢复拨款或停止拨款、取消建设点。

3.建设要求。

(1)根据团队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在建设期内对团队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提高,团队结构有明显优化;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团队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形成优秀教师队伍的团队效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团队成员每学年均承担1门以上本科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团队教学质量考核总体达到优秀。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建设与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建设期内团队成员应至少承担1项省级项目或至少取得1项省级教学类成果;至少发表4篇教研论文;至少公开出版1本优秀、适用教材;至少获得1项校级教学成果;以课程为建设单位的团队至少要建成1门校级精品课程。

(4)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引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建设期内团队成员至少承担2项省级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平均每人每年不少于1篇;建设期内指导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不少于2项,或指导学生公开发表科研论文不少于两篇。

4.建设期间,若因团队带头人调出、进修、生病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团队所在单位要及时更换团队带头人,选出具有相当水平的人员担任团队带头人,并报学校批准;如无法选出合适人员担任团队带头人,则建设点停止建设,学校不再拨付资助经费。建设期间,若团队带头人对团队成员进行调整,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5.验收。建设期满由教务处、人事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点经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授予“淮阴工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称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点,限期1年整改,整改期内不再资助建设经费;再次验收若仍不合格,则建设点停止建设,团队带头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具体验收标准由教务处、人事处另行制定,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后施行。

五、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管理

1.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负责对优秀教学团队进行动态管理。优秀教学团队每年要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学校定期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教学团队称号或令其整改: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教学事故;团队管理混乱,成员协作困难,教学任务落实不力等。

2.学校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优秀教学团队。向省级及以上推荐的教学团队在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点基础上产生;学校对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按有关规定配套投入建设资金。

3.若团队带头人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职责,优秀教学团队所在单位要及时更换、选出具有相当水平的人员担任团队带头人,并报学校批准;如无法选出合适人员担任团队带头人,则取消该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六、各系(院、部)要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教学团队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七、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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