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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淮工院[2005]23号)

2020-06-18 17:54  点击:[]

淮阴工学院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淮工院[2005]23号)

实验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实验技能的提高、综合素质的培养、创新能力的提升有重要作用。实验室是实施实验教学的基层单位,其结构和布局对实施实验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可适应新时期对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院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效率,根据《淮阴工学院关于实施“江苏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淮工院[2001]9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改工程》(教高[2000]1号)关于对高等学校实验室 进行重点建设和改造的要求,以加强基础教学、拓宽专业口径、实施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为重点,以有利于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有利于优化实验教学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扩大实验室的开放为目的,通过建立若干个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形成规模效'益,发挥综合优势,为培养我院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的优秀工程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建设目标

1.建设7个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以现有实验室为基础,成立机械基础等7个基础教学实验中心(见表1),以此为契机,整合基础教学实验资源,实现相关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归口管理,并形成与各实验中心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相适应的稳定的实验教师队伍,初步构建起我院基础实验教学平台。

见下表:

拟建教学实验中心一览表

序号

实验中心名称

面向系、专业

管理归口系

1

机械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机械、交通、生化

机械系

2

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

工科各专业

电信系

3

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人文经管以外各专业

计科系

4

计算机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各专业

计算机系

5

生化工程技术基础实验中心

生化、农食、机械、建工

生化系

6

艺术设计实验中心

社科、建工、机械、农食

社科系

7

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经管、交通

经管系

2.实现开放式教学管理

实验中心按照开放教学的要求,加大三性实验建设,给合学分制要求,尽快实施网络化教学、管理,实现学生网上选课、实验项目分类选做、实验时间预约。做到面向学生的内容和时间、面向教师的教学和科研、面向社会的技能培训鉴定和服务等开放。

3.建设2—3个省级示范实验中心

发挥后发优势,力争经过二年的努力,建设2—3个达到省级示范实验中心要求的实验中心。

三、建设要求和运行机制

1.实验中心建设是学院下达到相关系的建设任务,是学科专业整合的基础性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完成实验中心建设的各项任务。实验中心建设要在本年度全部启动,按照分类实施、分期建设的办法,二年内完成建设。

2.实验中心在建制上属系管。实验中心主任由所在系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人选,按院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实验中心主任在系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实验中心建设、改革和管理。

3.实验中心建设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由系行政负责同志担任,或由实验中心主任担任。项目申报程序为:各系申报《项目计划书》(见附件),院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建设。

4.各实验中心人员编制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核定,人员构成按《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淮工院[2000]71号)有关规定执行,实验中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人员实行全员聘任,部分教辅岗位人员可面向社会招聘,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和各系实施。实验中心建设过程中,涉及到人员和设备调整的由教务处牵头,人事处、设备处等部门参与协调。

5.实验中心项目建设经费由教学事业费中实验中心建设专项支出;设备费用由设备处年度建设预算中支出;人事处在院年度岗位津贴结算时,将根据各实验中心建设难易程度和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商教务处以教学工作量补贴形式一次性补助实验中心所在系教学工作总量,由各系对参与实验中心建设的人员进行二次分配(可用于申报岗位)。

6.实验中心所承担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任务实现统一归口,由所在系协调安排教学任务的实施。所有归口教学任务由中心负责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制定理论、实践课程相关的教学文件,统一保管教学文档资料。

7.各实验中心要遵照《淮阴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淮工院[2000]100号)进行仪器设备管理;要参照《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淮工院[2000171号)、《淮阴工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淮工院[2000]75号)及其它制度,制定适应本中心运行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建设的顺利推进,成立院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院长章跃同志任组长,副院长王保林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魏贤君、刘远伟、杨正亚、卜云峰、蒋同洋、田敏、张钦、纪丽莲、王冬冬、单大明、华学成、王崇辉、张有东。领导小组负责实验中心建设的组织论证、审批验收和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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