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工程学院
科研费用资助暂行办法
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本院教师以淮阴工学院为第一单位取得成果所发生的论文发表、知识产权申报等费用给予一定支持,资助限额如下:
一、 SCI期刊论文6000元/篇;
二、 EI期刊论文3000元/篇;
三、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000元/篇;
四、 EI会议论文2000元/篇;
五、 普通期刊论文500元/篇;
六、 发明专利3000元/项;
七、 实用新型专利800元/项;
八、 软件著作权400元/项。
论文费用包括审稿费、版面费等,会议论文包括注册费等,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包括受理费、登记费等,所有资助凭真实发票报销,每篇(项)报销金额合计不超过以上资助金额限额,使用经费是学校划拨的专业建设经费、教研教改经费或学科建设经费,用完即止。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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