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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辅修制实施办法(试行)(淮工院 [2000] 117号)

2020-06-18 18:00  点击:[]

淮阴工学院辅修制实施办法(试行)

(淮工院[2000] 117号)

为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扩大学生知识面,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生择业的竞争能力,开拓学生的就业途径,学校决定设立辅修专业,实行辅修制。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辅修专业的学制、学分及专业设置

1、辅修专业的学习与主修专业的学习同时进行,从二年第一学期开始,到第七学期结束(专科生到第五学期结束)。

2、各辅修专业单独制订教学计划,设置10-12门(专科生7-9门)该专业的核心课程,总学分为28-32学分(专科生20-24学分)

3、专业设置,将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开课能力适时调整。目前主要开设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法学、外语、计算机、土木类专业。

二、申请辅修条件及审批程序

1、申请辅修条件

主修专业未受到学籍严重警告的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但只能参加相应层次的辅修专业。

2、审批程序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于一年级第二学期第14-15周到所在系办理手续,填写“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交辅导员初审后,经系领导签字,由系教务员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会同辅修专业开设系确定录取名单。

三、辅修专业的成绩考核与学籍处理

1、辅修专业课程考核要求(包括实践环节),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执行,考核成绩记分方式与主修专业记分方式相同,不及格给予一次重考机会。辅修专业不及格课程不纳入学生的学籍处理。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日内将成绩表报教务处一份,辅修专业开设的系一份。

2、学生主修专业中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大纲要求不低于辅修专业大纲要求),可申请免修辅修专业相应课程,办理手续同主修专业课程免修手续。

3、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过程中,如果主修专业课程不及格总学分数达到严重学籍警告处理必须终止修读辅修专业。

4、凡被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全部学分,可免修公共选修课5学分(专科4学分)。

5、辅修专业在开课2周内可办理退修或改修其它辅修专业,逾期不予办理。

四、授课时间及相关费用

辅修专业课程授课时间与公共选修课相同,统一安排在双休日或晚自习时间进行,学生赁辅修听课证听课。对被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学校将按学分适当收取少量费用(按不低于40元/学分收取,具体数额见当时招生简章,上机另购机票),用于支付教师酬金、实验消耗、考务及必要的管理费用等。

五、证书发放

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环节)学分的学生,学校将发给淮阴工学院辅修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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