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中心管理
 
  校级管理制度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

2020-06-18 18:00  点击:[]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

(淮工院[2006]54号)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氛围,根据苏教学[1999]9号、[2001]191号、[2004]21号文件精神及《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允许一、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转入人数,一年级转专业学生控制在全年级总人数的5%以内,二年级控制在3%以内。

二、学生凡符合《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转专业规定者,视情况可允许其转专业。

三、学生在学完第一学年课程后,可报名申请转专业,学校将根据学生所在专业综合测评情况和本人志愿统一组织,择优录取。具体组织工作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必须符合《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

2、各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均排在本班总人数的前1/3,所修课程考试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3、单科要求:一年级学生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绩点不低于2.0,二年级学生CET-4成绩不低于355分。

4、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当年英语专业录取的最低线。

(二)办理程序

1、各系于四月底填写“转专业计划表”,根据本系(院)所属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拟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不超过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5%)及对转入学生的要求,报教务处汇总。经教学主管校长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计划,于五月份第二周内到本系(院)办公室领取“淮阴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按表格规定内容填写,交本系(院)教务员。

3、学生所在系(院)根据转专业的条件对学生转专业的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学生在校表现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转专业的材料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将转专业材料汇总后转到转入系(院),转入系(院)根据学生的基本条件择优录取,并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并于六月中旬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其它转专业手续的办理

(一)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或确有专长等原因需转专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证明,经转出、转入系(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可转入相应专业学习。

(二)办理时间 每年六月第一周内进行。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已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新学期到新专业学习,申请转专业的当学期,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所学课程的期终考试。无故旷考者、考试不及格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六、教务处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统一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

七、学生转至新专业学习,各系(院)将对其已获的学分进行认定(包括实践环节),凡所学课程大纲及学分接近或不低于现专业要求的,学分予以承认,未修过的课程需跟低年级班补修。

八、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篇:淮阴工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下一篇: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淮工院[2004]51号)

淮阴工学院计算机工程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