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计算机辅助教学(CAI)软件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淮工院[2003]76号)
为了推进我院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适应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现代化的要求,促进我院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的建设与管理要结合专业、课程和教材的改革与建设,实施精品战略,实行规划与立项相结合,引进、建设与使用相结合,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二、立项范围及项目分类
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建设立项范围包括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各类课程和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相关教学软件。如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精品电子教案、仿真实验、实习软件等。
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建设立项分为重点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和深化建设项目三类。
重点建设项目应以网络课程、精品多媒体课件和实践教学仿真软件等为主。
一般建设项目包括一般多媒体教学软件、精品电子教案及其他教学软件等。
深化建设项目应在上述两类项目的基础上,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为“优秀”的项目可申请继续进行深化建设,要求:(1)与课程建设与改革结合得更紧密;(2)在教学设计、软件的艺术性等方面有进一步的突破。
三、立项的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和开发能力,具有较高的学科教学、教育技术水平;
2、没有可以直接应用的适宜的教学软件;
3、多媒体课件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多人或多单位联合申请,采取教师与专业单位相结合办法,共同研制。项目组成员配备与分工合理,能胜任项目的研制工作。
4、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5、项目经费安排合理。
四、立项程序
1、多媒体教学软件建设项目每年申报一次,一般于每年上半年进行。
2、各系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择优推荐。
3、项目申请人填写立项申请表,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
4、申请项目必须经过评审才能立项,项目申请表由教务处汇总,并会同现代教育中心初审后,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项目管理
项目经费及实施过程的管理依据《淮阴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
六、鉴定验收
1、多媒体教学软件建设项目鉴定验收每年组织一次,一般于每年下半年进行。
2、对于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学校组织评审组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评审组一般由教务处、现教中心、有关系(部)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在审查相关材料、听取主持人介绍和观看演示的基础上,按“教学标准”和“技术标准”两大指标形成书面鉴定意见。
(1)教学标准
a.教学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或教学大纲要求);
b.取材合适,重点突出,内容科学、规范、准确;
c.软件的总体(系统)设计科学,有一定的创造性;
d.课件有启发性,便于教学,效果明显,有推广价值;
e.课件必须经过半年以上的教学实践并有学生反馈或其他教师评价。
(2)制作技术标准
a.界面友好,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b.画面清晰,生动形象,框面设计规范;
c.课件兼容性强,运行环境宽松,运行可靠,可维护性强;
d.容易移植上网,适合进行网络教学。
3、教务处汇总各项目鉴定意见后,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可以结题。
4、对按要求完成的项目,研制工作及成果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职务、职级评审与聘任的重要依据;对由于项目组主观原因造成的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其主持人及主要参与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其他研究项目,并退回所拔项目经费。
5、凡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均可参评院优秀课件奖,院优秀课件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七、项目成果的权属与使用
1、由学校立项并给以经费支持所研制的教学软件,版权归学校所有,脚本编著与制作者享有署名权,但不能私自转让。
2、已通过验收鉴定的项目必须在课程教学实践中使用并不断完善。
八、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有关条文由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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