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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规程

2020-06-18 18:00  点击:[]

淮工院〔2007〕19号

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规程》的通知

各系(院、部)、各有关部门:

《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规程》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淮 阴 工 学 院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学 课程建设 规程 通知

淮阴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40份

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规程

(淮工院〔2007〕19号)

课程是为实现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和进程的总和,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素之一。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基本建设,也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抓好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规程。

一、课程建设的总体思路

(一)课程建设实行“一项制度、三级建设”,即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形成合格课程、优秀课程、精品课程三级相互衔接的建设体系与运行机制。

(二)以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开发和建设课程群、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为重点,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和我校特点并与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实现课程教学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三)分层次、分批次,滚动建设;评建结合,以建为主,重点扶持,整体推进。

(四)课程的规范化建设是基础,优秀课程建设是重点,精品课程建设是导向。

二、课程建设的分类及建设目标

课程建设分三个层次进行,即合格课程建设、优秀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

合格课程建设是指以完善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为目标的基础性建设工作,课程建设的对象为我校本专科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

优秀课程建设是指在合格课程建设基础上,对已评为合格课程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要课程(含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和公共选修课中规划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所进行的以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条件建设为主要目标的课程建设工作。

精品课程建设是指在优秀课程建设基础上,对校内优秀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要课程所进行的以建设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为目标的示范性课程建设工作。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是校级示范课程、培育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三、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与标准

(一)基本内容

开展建设的课程,要积极吸收科学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学术前沿性;要形成适应创新教育要求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具有先进性;要注意选用优秀教材,有系统完备的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等有关资料,有制度化的课外作业和辅导,有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在教学文件和教学行为上具有规范性;要逐步形成梯队性的教师队伍,并具有一定的结构合理性。

1、教学条件建设

(1)有一份先进的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纲要,教学的重点与难点,各教学环节(包括讲课、辅导、实验、习题课、课程设计等)的安排和学时分配等。

教学大纲应贯彻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吸取反映与课程内容有关的新成果,明确对学生培养素质、提高能力的要求。

(2)有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优秀教材

教材是课程教学主要工具之一。在遵循教学大纲要求下,积极选用适应专业特点、水平高、内容新的教材,特别注意选用优秀的获奖教材和国家立项的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优秀教材。对选用教材应提出使用意见,自编或协编教材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所创新,形成特色,达到较高水平。

(3)有系统完备的教学参考资料

课程教学所需的教学参考书、教学指导书、实验实习指导书、音像资料、CAI课件等应比较齐全,使用效率高,效果良好。

(4)有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手段

与课程教学相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具等比较齐全,利用率和完好率高,使用效果好。教学大纲中所规定实验能全部按要求开出,实验效果较好。

2、师资队伍建设

主要课程的任课教师队伍应具有合理的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形成梯队。主讲教师应具有较高的业务与学术水平。全体任课教师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教风良好,重视科学研究,积极参加教研室的教研活动。

3、教学研究与改革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能结合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和改革,有明确的教改方案、措施或教学研究的项目与成果。

(1)教学内容

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国内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研究和实践的成果和经验,吸取科学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学术前沿性。有条件的课程,鼓励编写内容先进、有自身特色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2)教学方法和手段

大力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改变传统的课堂灌输式教学方法,探索各种有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思维,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手段上,应在扩大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范围和效率上加大力度,重视CAI课件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技术和电化教学作用。

(3)实践教学

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要依据整体性原则,充分发挥其在实践教学体系和该课程理论体系中的作用,大力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改革实践训练的方法,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的实践项目。

4、考核

考核是促进学风建设、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检查课程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应根据课程性质建立一套适应创新教育要求的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考核方法与严格的评价、管理制度,基础课程逐步建立试卷库(或题库),实行教考分离。

5、 教学质量

通过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实践,使学生在掌握本门课程的理论、技能及树立良好学风等方面取得优良效果,使课程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并具有一定的特色。

(二)建设标准

合格课程建设、优秀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在具体的建设内容和标准上应有所不同,应体现层次性。

1、合格课程标准

(1)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主讲教师所学专业应与课程相符合或经过一学期及以上的该专业方向进修学习,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形成人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梯队,教学效果较好。

(2)注重教学内容建设。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两轮以上教学过程的内容整合,能够吸收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安排合理。

(3)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运用较为适宜的教学方法,采用比较科学、先进的教学手段,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选用教材符合要求。教材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5)教学文件齐备。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考核方法、试题库或试卷库等。

2、优秀课程标准

优秀课程建设以合格课程建设为基础,在符合合格课程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为此,优秀课程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思想,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2)提高教师队伍水平。课程主讲教师由教学与科研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形成结构合理、人员较稳定的教师梯队,教师教学和科研的整体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三轮以上教学过程的内容整合;注重教学改革研究,有校级以上(含校级)教研立项和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注意吸收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做到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4)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运用适宜的教学方法,使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初步建成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考核方法、试题库或试卷库等内容的网络教学资源库。

(5)注重考试改革。考核内容和方法科学合理。

(6)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7)教学文件齐备(包括的内容同合格课程建设),教学组织管理科学、规范。

3、精品课程标准

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及其实施与管理按照《淮阴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执行。

四、课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

(一)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课程归口系(院、部)要对任课教师进行精心调配,组建课程组,落实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的选聘与管理按照《淮阴工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课程建设的任务和周期

对于各专业的课程,要结合专业办学实际按照先必修课、后任选课的原则分批进行课程建设。各专业所有课程在经过2—3轮教学后都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10%左右的课程建成校级优秀课程,每个专业建成1—2门校级精品课程。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批省级精品课程。

课程建设的周期一般为两年。

(三)课程建设的归口

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合格课程建设工作由课程归口的系(院、部)负责审批、资助、实施和过程检查。课程归口部门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详细的合格课程建设计划,确定课程建设负责人,并报教务处备案。

优秀课程建设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评审、资助和验收,课程归口单位负责实施和过程检查。

课程归口部门须切实加强对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课程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带领课程组教师按照计划,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作。教务处对优秀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以了解优秀课程建设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四)课程建设申报

合格课程建设是系(院、部)教学常规建设工作实行认定制,不实行项目管理,由课程归口部门组织实施,课程归口部门根据建设计划落实合格建设课程并报教务处。

优秀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在合格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确定,由课程归口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学校两年组织一次评审,获得立项的优秀课程将进行重点资助。

(五)课程建设的中期检查

1、优秀课程建设满一年后都必须进行中期检查。

2、优秀课程的中期检查由各系(院、部)组织。教务处负责优秀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协调和汇总。

3、检查内容

(1)课程组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建设进度、内容、成果和特色,经费开支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建设的打算和安排等。

(2)课程建设已有的文档材料、实物等。

4、校、系(院、部)检查组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汇总、评议,并将检查意见反馈给有关单位、课程组成员。对于建设情况欠佳的课程,应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对于整改不力的,校、系(部、院)将采取有关措施,直至停止项目建设。

五、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管理

(一)学校每年划拨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各类课程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调研差旅、会务费。

2、购置教学参考书。

3、编写教材、讲义或教学资料。

4、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5、用于小样或样品制作、易损易耗品的购置等。

6、本课程建设必须的计算机耗材、软件。

7、劳务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20%)。

8、其他经过课程归口单位审批的合理支出。

(二)课程建设经费一般不用于购买设备。添置低值耐用物品,必须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课程建设经费按照下述程序使用:

1、合格课程建设和优秀课程建设经费由教务处划拨至各课程归口单位,由课程归口单位和财务处审批。

2、所购物资必须按学校设备、图书等管理规定进行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教学参考书由课程归口部门建帐保存。

3、课程建设负责人应该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课程建设经费。

六、课程建设的评估验收

(一)课程建设评估验收范围

经过建设具备合格课程条件的课程可申请参加合格课程认定,优秀课程建设须参加评估验收,少数未经合格、优秀课程建设但建设情况良好的课程也可参加高一层次的课程认定或评估。合格课程的认定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课程的评估验收每两年组织一次。

(二)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程序

1、课程(项目)组自评

申请认定或评估验收的课程应由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教师,对照课程建设标准、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总结,填写认定或评估验收申请表,提供一份三千字左右的自我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状况、各项指标自评结果及其依据、取得的建设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特色概述,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自评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并整理材料,分类编目,提交系(院、部)审核。

2、系(院、部)审核

各系(院、部)组织评审小组,按照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认真对本系(院、部)有关课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评估验收。

3、学校评审

合格课程的认定和优秀课程的评估验收由学校组织。教务处组织聘请有关领导和教师组成专家组,对系(院、部)申报的课程进行认定或评审,认定或评审结果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公示后,由学校正式发文生效。

4、验收等级与奖惩

(1)凡通过合格课程认定的课程,学校颁发“合格课程”证书;通过优秀课程建设验收合格的课程,学校授予“优秀课程”称号,颁发“优秀课程”证书;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的课程,学校授予“精品课程”称号,颁发“精品课程”证书。“合格课程”、“优秀课程”的有效期为4年。未经优秀和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获得“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的,分别按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立项资助经费的80%一次性补偿课程组用于课程建设,补偿建设经费划拨到课程归口单位,由课程归口单位统一管理。

(2)合格课程具有申报优秀课程建设的资格,优秀课程具有申报精品课程建设的资格,精品课程具有推荐省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的资格。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在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晋升职务时,予以优先考虑。

(3)未通过“优秀课程”评估验收的立项建设课程,必须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可于一年后再次申请验收。其间,项目组成员不得申请新的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课程,取消该课程建设项目,收回所拨付的建设经费,课程组成员三年内不得申报教研和课程建设项目。

七、 附则

(一)在此文公布之前已建和在建的系级重点课程建设等同于合格课程建设,校级重点课程建设等同于优秀课程建设。通过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验收获得Ⅱ类优秀以上等级的课程即为优秀课程,通过系级重点课程建设验收获得合格以上等级的课程即为合格课程,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认定与评估。学校立项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经过评估验收获得良好等级的可直接列为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继续建设,但学校不再资助建设经费;不列为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继续建设的课程视为合格课程。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工作规程(试行)》(淮工院〔2000〕1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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