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中心管理
 
  校级管理制度    

中心机房管理暂行办法

2020-06-18 17:49  点击:[]

中心机房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计算机机房的利用率,实现计算机教学资源的共享,方便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实验和实践教学,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针对各学院学生的专业课程实践环节的计算机教学实行中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中心机房目前分处两个点:枚乘路校区位于24号楼交通学院404房间,计算机81台;北京路校区位于主楼706房间,计算机75台,原江淮学院机房计算机77台(主楼708房间)一并纳入中心机房管理。

2.中心机房实行设备处与相关学院共同管理,设备处负责建设、技术维护等的协调和管理,机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做好落实检查与考核。

3.交通学院、江淮学院根据学校对机房管理的要求,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安排专人组织实施。

4.中心机房实行全天候开放,每周7天,时间从上午8:00-晚上21:00。机房在没有教学用机安排的情况下,接纳学生开放上机,相关学院负责安排专人值班。

5.相关学院在开学前将教学用机计划汇总后连同实验进程表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中心机房的设备能力进行排课并分别下达给教学单位和中心机房。

6.任课老师持教务处的教学任务通知于开学第一周到中心机房查看机房机器软硬件情况,所需软件要指导机房工作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安装,以便机房提供相应的上机环境。

7.中心机房接到教务处下达的教学用机计划后,要根据实际的教学内容、教学进程、教学安排等情况统筹安排上机时间,做好上机接待工作。

8.教学用机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机房制定的上机计划和有关上机规定,认真听从机房管理。未经机房允许,不得擅自违反上机规定。

9.对于教学用机计划的遗漏部分或临时增加的教学用机任务,也必须由教务处追补计划下达《教学用机时通知单》,机房才能再作安排。

10.交通学院、江淮学院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所完成的教学用机时量统计汇总,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并发放超工作量酬金。

11.机房开放上机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统一使用“一卡通”刷卡上机管理。

设备处

2010-10-10

上一篇:淮阴工学院自制(改造)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淮工院〔2007〕76号)

淮阴工学院计算机工程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