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工程学院科研、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学和科研是学校工作的两个中心,随着学校的办学层次的不断提高,需要提高科研、教研地位,加大科研、教研工作的力度,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开展科研、教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使我系学科建设更好地发展,特制定计算机工程系科研、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1、论文奖励
被SCI、EI和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重点核心论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给予A1、B1档奖励。
2、申报项目补贴
为鼓励申报科研和教研项目,对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厅级和市级项目而又未获通过的项目,项目的申报费从本系学科建设费用中支出。
3、科研成果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分别给予A3、B3、C3、档奖励。
4、专利奖励
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项目分别给予A4、B4、C4档奖励。
5、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的奖励
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竞赛获奖的,每项给予A5、B5、C5档奖励,指导毕业设计获奖的参照执行。
6、出版专著补贴
对出版专著又没有获得经费资助的,每本给予A6补贴。
7、教研、教改成果奖励
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级和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每项给予A7、B7、C7、D7档奖励。
注:(1) A1、A2、…、D7对应的具体费用根据当年的总经费进行划分;
(2)核心期刊参照北大图书馆分类方法;
(3)同级别奖励中的一、二、三、四等奖的权重分别为1,0.8,0.5,0.2;
(4)所有论文、获奖项目等的主持人必须为本系教师;
(5)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计算机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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