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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020-06-18 17:49  点击:[]

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了加快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人员的科研和业务能力,学院决定对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每年十二月进行评选和表彰,为此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实验室、实习工作和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及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实验室先进集体

1、实验室管理体制合理,没有重复建设。

2、实验教学任务饱满,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低于64800人时数(计算公式=∑实验课的学生人数*开放周数*周时数)

3、有先进的教学大纲和与教学大纲相配套的实验教材、实验参考资料。

4、有完整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教学质量控制制度,有系统的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档案资料。

5、常规分组实验仪器应做到1人1组,大型分组实验仪器的配置,应满足最低分组人数要求。

6、实验室主任应由有教学实验经验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中,专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分别占1/3以上;兼职实验教师应相对稳定在3一5年。

7、实验室的基本管理(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内容、实验教材、实验任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等)应采用计算机管理,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率达100%,低值耐用品的账、物相符率达90%以上,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达80%以上。

8、实验用房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内部设施和环境布局要规范、合理、安全,要有防火、防爆、防盗和防废处理等措施,三年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并具有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工作的经验,要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在省级自制教具评比中获奖,从事实验室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学历大专(含大专)以上。

3、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要有改革创新和较强的动手能力,能自行研制、改进和维修常用仪器设备。

三、评选名额

实验室先进集体按全院实验室总数的20%评选,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按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及管理人员总数的15%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在年终小结的基础上,根据以上评选条件由各实验室推荐,经各系部主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2名上报学校,并附先进事迹及先进经验的总结材料及推荐表。

2、学校教学委员会根据各系、部上报的材料,评选出学校实验室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3、学校教学委员会评选的结果,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公布,并绐予表彰奖励。有关先进个人材料全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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