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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2020-06-18 18:02  点击:[]

计算机工程学院

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依据《江苏省高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淮阴工学院教职工学历进修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鼓励教师进修,特制订本办法。

一、福利发放。在脱产进修期间,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二级学院自有资金福利全额发放,高级访问学者折半发放;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脱产进修期间交通补贴折半发放,高级访问学者折半发放。

二、教学任务安排。按照与学校签订的脱产进修博士时间,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得承担教学任务,如有特殊需要,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提出,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后酌情安排。进修期满后必须回校正常工作。

三、为鼓励教师努力学习,尽快完成学业,对考取博士,五年之内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学院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分别是三年之内获得博士学位奖励5000元/人,四年之内获得博士学位奖励3000元/人,五年之内获得博士学位奖励2000元/人。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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