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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规程

2020-06-18 17:43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竞赛的管理,提高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促进青年教师队伍尽快成长,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任教师均应参加竞赛: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且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龄;

(2)上一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优良,且上两学年无教学事故;

(3)竞赛学期承担教学主讲任务。

2、在以往课堂教学竞赛中曾获奖的青年教师再次参赛时,参赛课程不得与以往参赛课程重复。

3、符合条件的非专任教师可到课程归口的教学单位报名参赛。

二、竞赛时间

每两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安排在竞赛学年的第一学期举行。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理论课或实验课)、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料两部分,其中课堂教学以听课的方式进行,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料以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为:

1、课堂教学

(1)教学态度

备课认真,准备充分;教学环节完整、规范,教风严谨。

(2)教学内容

紧扣大纲,把握恰当;内容充实,信息量大,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前沿;内容娴熟,运用自如;思路清晰,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概念准确,阐述精练;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3)教学方法手段

方法得当,运用合理;启发思维,善于引导;仪表端庄,教态自然、大方,精神饱满;普通话教学,语言流畅,表达生动,板书工整、简洁;合理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4)教学效果

讲课富有感染力,吸引学生注意力;注重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活跃;大多数学生反映优秀。

2、教学文件与资料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备课笔记、各种实验、实习、设计指导书、学生作业等教学过程中必须的教学文件与资料,要求齐全、质量高,实施情况良好。

四、竞赛程序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具体程序为:

1、预赛

预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进行。在审阅有关教学文件与资料、调查同行、学生的反映等基础上,进行听课,对参赛者的教学情况写出评价意见,并按预赛人数的20%推选出优胜者,报学校参加决赛。

2、决赛

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按竞赛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参加决赛的选手逐项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按参赛者得分情况确定名次。

五、奖励

1、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人数根据参赛人数确定。学校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各奖项奖金数额为:一等奖16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

2、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获奖者的有关材料将进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可作为评定职称的依据之一。

3、以往参加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并已获奖的青年教师,本次获奖等级低于以往获奖等级的则不予奖励。

4、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组织竞赛的实际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

六、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竞赛评委会,具体负责决赛阶段的评审工作。评委会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原则上不得担任对本单位教师参加决赛的相关环节的评审工作。

2、各教学单位成立竞赛工作小组,负责预赛阶段的组织、协调及评审等工作,并配合学校决赛阶段的相关工作。

3、教务处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七、其他

1、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规程》(淮工院[2000]119号)同时废止。

2、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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