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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估办法(试行)

2020-06-18 18:01  点击:[]

淮阴工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估办法(试行)

淮工院[2006] 32号)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材管理工作,完善教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质量保证原则

教材选用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应当把高质量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选用教材应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强调教材的思想性、学术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1)教材内容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符合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2)教材内容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适宜教学,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教材内容应与时俱进,确保其具有先进性。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的教材要及时更新。高质量的新版教材应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各专业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

(4)教材选用要实施精品战略,把重点教材、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对象。学校所开设本科生的必修课均应优先选用列为国家级重点教材或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以及21世纪课程教材;

(5)根据我校各专业课程的需要,和“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积极在本科教育中推进双语教学,科学地引进国外优秀原版教材。

2.选用优秀教材为主,自编教材讲义为辅的原则

(1)教材的使用首先应以选用公开出版教材为主,特别是公共基础课程,原则上不采用自编教材;

(2)确实没有合适教材或教材难以满足本专业人才培育需要的课程,须经系(院、部)审核和学校批准后,组织编写教材(讲义);

(3)校内自编教材的选用是教材选用中的重要环节,要以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质量和特色。原则上应针对我校特点,选用经学校审批、立项建设的优秀自编教材。

3.集体选用原则

主讲教师推荐适用教材,系(院、部)组织专家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征订使用。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普通物理、体育等公共课程教材选用由该课程承担系(院、部)负责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4.经济节约原则

每门课程每位学生原则上选用一套教材,某些课程确因教学改革需要增发辅助教材的,必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公共基础课程所选用教材的种类应尽量少,相同和相近专业原则上使用同一种教材,凡是涉及课程改革,需要单独使用不同教材的必须先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主讲教师推荐使用教材,所在系(院、部)审核;

2.系(院、部)对推荐的教材按照教材选用的原则,进行审核,填写《淮阴工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处批准;

3.经审批确定的教材,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变更,以确保教材选用的相对稳定性。确因教学需要而变更教材的,须由课程承担教学单位在教材征订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填写《淮阴工学院本科教材变更申请表》(附件2),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变更。

三、教材评估

1.学校实行教材工作评估制度。

教材评估体系由“教材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主干课程教材质量评估标准”两部分组成(附件3、4)。

2.教材评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评估工作应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各系(院、部)要注意收集教师、学生对教材质量的反映,及时了解教材的质量情况。教务处将对各系(院、部)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本办法自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淮 阴 工 学 院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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